各区县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工作部署,现就2016年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含装饰泰山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淄博市建筑业协会、山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未按时交纳会费的单位会员不能申报;
(二)申报工程须是已经预报名备案,并经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柳泉杯评审通过的工程。
二、土建工程申报
(一)申报工程应符合《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工程应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竣工并验收合格,相关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全部完成;
(三)申报工程应设计先进、质量优良、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效果好、综合效益突出,真正代表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四)房屋建筑工程必须获得省或市优质结构工程,其他工程应提供主体施工阶段不少于两次的省(市)专项评价;
(五)申报工程应提供时长5分钟的DVD影像资料。
三、装饰装修工程申报
(一)申报工程应于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合格,相关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全部完成,并已投入使用一年以上;
(二)工程体量要求: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及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建筑幕墙工程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古建筑修复性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且为整体装饰装修;装饰装修一次到位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三)提供PPT汇报文件,提供介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一式两份;
四、申报要求
(一)工程主要监理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自愿申报土建"泰山杯"工程的,必须在申报表第一项"申报单位及工程概况"中填写主要监理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相关内容并盖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不申报;
(二)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装饰"泰山杯"工程的由承建单位一并提出申请,分别单独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土建和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申报表》均为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单独装订;
(四)通过我市建筑业协会申报的异地项目,工程所在地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应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
(五)工程项目设计先进性证明或优秀设计证书必须由市级(含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含省级)以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或颁发。
五、申报时间
各会员单位务于8月10前,将申报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经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上报。省建筑业协会9月对申报项目组织初审,10月组成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现场复查。省建筑业协会申报文件及相应表格可从山东省建筑业信息网www.sdjgj.gov.cn社团工作栏下载
联 系 人: 孔祥林
联系电话: 2307809
­­­­­淄博市建筑业协会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