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建设有限公司
Shandong Jintai Construction Co., Ltd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6-01-06浏览次数: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桓台县建管局,各建设(开发)、施工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因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工程建设主体处理结果的通报》(鲁建监字〔2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同时针对我市做好2016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清当前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有加重趋势;结算纠纷、恶意讨薪现象明显增多。省委省政府领导对2016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专门作出批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把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作为现阶段各单位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早行动、早安排,加大指导防范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
二、认真做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为保证2016年春节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鲁人社明电〔2015〕15号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根据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和重大拖欠隐患开展拉网式检查(检查须于2016年1月10日前结束),要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是否按分包合同拨付劳务费,项目部是否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并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对外地进淄建筑企业、使用市外劳务队伍的工程项目,要列为专项检查的重中之重。检查结束后,对存在拖欠隐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人,挂包负责,限期解决。
三、全力做好我市建筑业农民工欠薪上访投诉受理工作
春节前,是建筑业农民工集中讨薪上访、投诉多发期,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及早制定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要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湛、政策水平高、处理问题能力突出的人员充实到清欠工作一线,保证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问题有人解决,确保不发生群体上访投诉案件。一要加强宣传引导。面对农民工欠薪上访,要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要稳定农民工的情绪,又要积极为农民工想办法,确实做到动真情、用真心、见真行。清欠机构要加强对欠薪企业的调度督导,及时了解情况,掌握欠薪原因,既要当好调解员,又要当好裁判员,按劳务合同、实际工程量支付工资,能一次解决的问题不能二次重复,不能一次解决的,讲明道理,力求理解,避免矛盾激化。二要落实清欠责任主体。建设(开发)单位在拨付各类工程款项时,须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并监督其专款发放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应在2016年1月20日前支付到位,不得以房屋、有价证券、承兑汇票等其它无法及时兑现的方式支付。因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开发)单位要负责筹措资金,尽快拨付工程款;因建设(开发)单位招用无资质队伍、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开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施工单位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将工程款拖欠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要提前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劳务分包款及工人工资优先、及时发放。企业收回的工程款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其所选择的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负有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发放工资时,须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保存相关发放签收凭证及录像,严禁将工资交给班组长、"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发放。施工单位因转包、违法分包、使用"包工头"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施工单位未与农民工进行工程量价结算的,限期5日内出具结算单据(项目经理签字、公司盖章),否则视为恶意拖欠。三要违规必究,狠抓严管。建设(开发)单位拖欠工程款或违法发包导致出现群体上访事件的,在媒体公开通报,不予办理新项目开工手续,春节后所建设项目在拖欠隐患未解决前,不予复工。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出现群体上访事件的,予以公开通报,暂缓拨付建筑业养老保障金及调剂补贴,停止受理资质办理和评先选优;情节严重的,限制市场准入,停止投标资格。对涉嫌恶意欠薪的用工单位和个人,及时会同人社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对鼓动和组织集体上访,以讨薪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危害公共秩序的包工头,列入黑名单,告知企业禁用,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四要加强值班,做到上下联动。清欠办和企业劳务负责人要24小时开机,值班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尽责。一旦发生群体性到市以上讨薪上访事件,事发地区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清欠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协调处理,及时化解投诉上访矛盾。元旦过后,市清欠办将各区县上访情况、群访案件每周报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县主要领导。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