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落实好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推动我市优质工程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依据《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创优三年行动"的通知》(淄建协字[2014]18号)精神,市建筑业协会决定对拟于2016年、2017年申报柳泉杯、泰山杯、国优工程和鲁班奖的工程项目进行创优过程检查指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2013年修订稿)》、《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准则(试行)》、《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柳泉杯"奖评选办法》、《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创优三年行动"的通知》和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二、检查指导的目的
通过工程质量创优过程检查,指导帮助会员单位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创优水平,提升优质工程创建档次,推动优质工程创建规范化,以优质工程创建带动工程质量全面提高。
三、时间安排
(一)创优办法交底。10月中旬,市建筑业协会组织申报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创优办法交底会,邀请专家传授工程创优经验。
(二)会员单位自检:10月下旬,由会员单位对拟申报2016年、2017年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自检。重点检查施工日志记录情况;对应施工日志的时间节点,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资料收集、进场材料复试、实验结果核实、施工影像拍摄、施工管理资料归档等情况;对存在瑕疵或问题的项目及时整改。
(三)检查组现场检查:11月1日至15日,市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组,对拟申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记入"创优工程过程检查指导备案表",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将检查情况作为最终评审和推荐创优的重要依据。
四、现场检查方法
(一)检查内容:以检查当日为时间节点,检查工程质量管理的当前情况,以及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创优三年行动"的通知》附件所列出的内容。
(二)检查指导程序:1.听取受检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简单汇报;2.现场查看工程实体质量情况;3.查阅工程有关原始资料;4.提出问题及整改要求;5.填写创优工程过程检查指导备案表(一式三份,协会秘书处、检查组、受检单位各持一份)。
五、工作原则
(一)有效性原则
过程检查指导以有效性为基本原则,不说空话,不摆花架子,实实在在,扎实有效,发挥对创优工作的推动作用。
(二)灵活性原则
过程检查指导不规定死套路,不规定必须顺序,不规定检查路线,突出灵活性、有效性,服务性。
(三)真实同步原则
过程检查指导的目的是落实过程创优,必须突出真实性,做到现场真实、数据真实、记录真实、资料与现场进度实时同步,严禁弄虚作假。
(四)简单化原则
直接与现场接触,直接与具体工作人员接洽,直接开展工作,不给会员单位及其主要领导添麻烦。
六、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专家组检查期间一律吃工作餐(自助餐),不得搞迎送、宴请、陪吃、陪住。
2、各区县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主动落实工作要求,规范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努力实现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3、积极配合,落实好工程检查。预申报创建优质工程的会员单位,应配合做好过程检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对不配合过程检查、实施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工程项目,将拒绝推荐参评各类优质工程。
4、优质工程创优过程检查指导,旨在引导企业完善创优工程管理,规范创优行为,提高队伍素质,保证工程建设全过程创优,是建筑业协会开展的一项服务性、指导性工作。创优过程检查的情况,将作为各级各类优质工程推荐的重要依据。
淄博市建筑业协会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