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管处(局),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
自《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淄建管发〔2014〕30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主管部门均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各项规定,恶意讨薪事件明显减少,建筑领域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稳步向前推进。当前,我市按照《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5〕15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发〔2015〕67号)文件要求,正在积极推行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记录是保证参保后维护企业和务工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在建及新建工程项目务工人员实名制考勤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项目现场务工人员考勤
(一)考勤方式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在建工程及以后新开工工程,都必须在施工现场进出口或务工人员宿舍门口等务工人员进出场必经位置(可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考勤点),安装人脸、虹膜识别或信息卡考勤机,利用考勤机对务工人员进出场进行考勤。
(二)考勤人员
所有进场务工人员,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等单位务工人员,临时雇用零星务工人员(只作业半天或一天的零工务工人员,也要将基本信息录入考勤机进行进出场考勤)。
(三)考勤要求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在每个施工项目部指定专人(劳务管理员)负责,每天监督落实进出场务工人员考勤,并在班前交底前核实进场务工人员是否已全部考勤,未考勤的责令其立即进行考勤。白天正常务工作业人员和因工程进度需要夜间进场务工作业人员都要进行考勤,白天作业人员一般上午下午进出场工地需考勤4次,夜间作业进出场需考勤2次。
(四)考勤数据汇总及上报
施工项目部考勤机数据至少每周进行导出汇总并形成纸质书面资料(有条件的项目部要每天对考勤机数据导出汇总),由班组长或劳务分包负责人签字确认按手印后,留存备查;项目部考勤数据每月汇总后报总承包单位备案留查。待"淄博市住建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建成后,施工总承包单位登录企业端口,通过"清欠稽查"模块,每月将项目部务工人员考勤数据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上传备查(平台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规定
(一)为保证各施工项目现场务工人员进出场考勤能够有效实行,各施工项目部应在考勤机旁设置醒目提示,要求务工人员必须进行考勤,施工总承包单位可根据各自管理特点制定小额的奖惩制度,促使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养成主动考勤的意识。
(二)务工人员实名制花名册、进退场纪录和考勤记录是施工企业预防恶意讨薪、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后维护企业和务工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凭证。施工项目务工人员实名制花名册登记和进退场纪录工作,与务工人员进出场考勤工作相辅相成,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做好考勤工作的同时,同步补充和完善实名制花名册和进退场纪录。
三、工作要求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严格督促落实各项目部安装考勤机和做好务工人员进出场考勤工作的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务工人员工程量、工资核算和工资支付工作,符合落实《淄博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淄建发〔2015〕28号)文件要求的施工项目,要在做好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落实好《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各级建筑主管部门及清欠机构在日常和专项检查时,要将项目部务工人员进出场考勤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查内容。通过现场抽验务工人员核对当天考勤数据和查验上周和上月考勤数据等方式来验证项目部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务工人员进出场考勤。未按规定安装考勤机或未落实考勤制度的,按《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信用扣分。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