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建设有限公司
Shandong Jintai Construction Co., Ltd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03-27浏览次数:
各区县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现就2018年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柳泉杯"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参评工程应是《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柳泉杯"评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工程范围。由工程所在地建管处(局)或建筑业协会推荐,市直管工程直接向市建筑业协会申报。
(二)被推荐工程应为2017年9月30日以前竣工并组织验收备案的工程(包括我市企业市外承建的工程项目),未进行创优备案的工程请勿申报。
(三)除住宅小区、组团和联合申报工程外,申报工程应为一个单位工程,且只有一家施工企业施工。
(四)主申报单位、参建单位、参与申报的监理单位须是"淄博市建筑业协会"会员,且按协会章程连续缴纳2016、2017和2018年度会费。
二、申报资料要求
依据《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柳泉杯"评选办法》,对申报资料提出如下要求。
1.申报表一式2份,单独装订;其它证明资料中不再装订申报表;申报资料进行简装即可;
2.工程主要监理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自愿申报"柳泉杯"的,必须在申报表相应栏目内盖章,没有加盖公章的视为不申报;
3.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在申报表"工程质量情况简介"栏中填写,不必单独提供;
4.申报柳泉杯的影像资料可以只提供PPT;拟申报泰山杯的工程应提供DVD录像片。
三、推荐及评审时间安排
1.各区县建管处(局)、建筑业协会、市直申报工程,务于
2.5月底以前市建管处、市建筑业协会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复查;
3.6月底以前市建管处、市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评审通过的工程发放柳泉杯奖杯、证书。
联 系 人:贾长龙 崔世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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