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发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桓台县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建发〔2014〕78号),2015年度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已完成。本次共有599家建筑业企业参与评价,45家企业信用等级为AAA、37家企业信用等级为AA、477家企业信用等级为A、40家企业信用等级为B。按照规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进行了公示。现将2015年度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评价结果应用有效期至2016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布为止。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年度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表彰评优、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住房公积金核定以及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应用;落实实时评价结果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量化应用。逐步建立起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诚信环境,推动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