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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的通知》(鲁建办字 〔2015〕36号)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6-02-02浏览次数: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单位:

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正式运行,自2016年1月1日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的通知》(鲁建办字〔2015〕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相关企业、单位要在省级一体化平台注册帐号。申请人进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ww.sdjs.gov.cn),点击导航栏中的"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者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sd.gov.cn)中的"用户中心"进行登录,登陆后点击"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中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厅"或网址:www.sdjs.gov.cn/DJGHY_SD的企业端进行注册。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5年11月25日下发的《淄博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试运行工作的通知(淄建函发[2015]74号)中的要求上传有关材料进行审核。要高度重视一体化平台运行和审批工作,未注册帐号的企业和单位将无法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任何行政审批业务。

二、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一体化平台网上审批系统运行后,所有的房屋市政类工程项目,均应纳入平台项目数据库。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申报所提供的新审批工程业绩,要以平台中项目数据库为准进行核对。2016年1月1日后竣工的工程项目业绩信息以平台信息库为准进行核对,工程项目库中不存在的业绩不予认可。

三、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尽快使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业务平台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业务平台已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体化平台完全对接,在综合业务平台办理建设手续的项目,会即时上传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体化平台。凡未从综合业务平台办理的项目,在省一体化平台查询不到,势必影响企业在省厅办理资质申请和人员资格申报等审批事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时对我市使用省一体化平台的情况进行通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2016年2月起,将对各区县使用综合业务平台的情况进行通报。自2016年4月1日起,凡未通过综合业务平台办理,施工许可证上无二维码的,施工许可证书一律无效。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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